一、用电相关使用须知
1、 严禁触动天然气设备电源;(位于后堂配电箱内,已贴标签),天然气现有的线路线盒内严禁布置其他电路。
2、 注意用电安全,在每天营业结束后关闭用电器和相应的空气开关;总开关严禁关闭。
3、 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拉乱接、改造增加线路和用电设备,如有以上情况按照学校物业管理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二、水、暖、五金相关使用须知
4、 使用前首先确认供水管路及设施是否完好;经营区域所有入户的供水管路及供水设施的维保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5、 五金类设施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等,若损坏后维修费用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6、 排水明沟需由各用户进行日常维护,每日清理沟内沉淀物,严禁将食物残渣及其他物品排入排水沟内,用户在使用排水设施时排水管口及明沟的排水口必须加装滤网。若发生管道堵塞,用户不得擅自请外部人员进行疏通,应由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报修,用户承担疏通相关费用,情节严重者将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7、 暖气散热片不得搁置杂物,冬季注意靠窗位置散热片及管道保温,不得长时间开窗。
8、 为保持设施的统一性和便于管理,严禁用户私改管路和供水设施。
三、计量相关使用须知:
9、 妥善保管水电充值卡,严禁将充值卡放置在高温、潮湿以及强磁场区域,如有损坏,按照采购成本进行更换。
10、 严禁私自拆卸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进行必要保护,如后堂计量水表需塑料袋包裹,保证计量表清洁。若因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计量表表面污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11、 及时对水电表进行充值,经营户应每周对电表复查,至少一次,确认用电余额充足,以保证燃气相关用电设备持续运行。物业中心每周星期一、星期五下午进行充值服务,其余时间不予受理,如因未及时充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12、 水电表的采购和报废处理、库存管理、旧表回收、水电费及表费的结算、档案的管理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员及计量员负责;领用、拆卸及安装、日常维护和查抄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水、电班负责。
13、 学校内各水电用户变更或新增学校基本配置时,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负荷或需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按实际情况向用户提供计量表品牌、类型、型号及施工项目内容,并确定计量方式。不具备安装条件的不予安装。所有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包括控制开关、互感器、配电箱、阀门等所有耗材。
14、 所有拆卸的旧水电表,其读数需经计量员和用户确认,并登记水电表的完好程度、更换或拆卸位置等信息后方可入库。
15、 水电表的维护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每年11月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水电班对公用、生产及经营用表检查。
16、 水电费调价前,将对水电表进行集中查抄,查抄的读数核对无误后作为收费依据。
17、 水电表出现故障或计量不准时,应及时更换,更换的相关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18、 用户对水电表计量的准确性产生疑问时,由用户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一起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相关费用由与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19、 确因需要安装表前接水用电的需经后勤管理处主管批准。
20、 表前接水用电应认真登记起止时间,并经用户签字认可合理计取费用。用户表前接水、用电均以24小时为计费单位,水按0.5吨计费,电按10度计费,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费。经营户表前接水用电根据日常使用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往年同期的日常平均用量。
21、 学校经营户计量表由我院统一配置,使用过程中因用户原因导致计量表损坏,需照价赔偿。更换计量器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用户承担。经营户智能计量器具所有权属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经营户不得拆除。
22、 若发现铅封损毁或私自接水、接电或由此发生事故,视情节严重,将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