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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公寓天然气安全用气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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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公寓内天然气安装已完成,所有教职工宿舍均可以正常使用天然气,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燃气卡发放相关事宜

后勤管理处已于4月17日统一为各位教职工办理了燃气卡,各位教职工即日起请携带一把房门钥匙,前往后勤管理处服务大厅领取。燃气卡内预存有10m³天然气用量,发卡收取燃气费用(单价1.69元/m³),将于2020年5月7日自各位教职工登记住宿的一卡通内一次性扣除,扣除金额16.9元,请各位教职工确保在5月7日前一卡通内余额充足,为保证宿舍内水电使用正常,余额超过30元为宜。为保证教职公寓水电气安全,发生异常状况后能及时进入处理,后勤管理处需收取备用钥匙一把,请各位教职工在领卡前将各自宿舍房门钥匙贴好标签,并移交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标签应注明楼号及房间号(例:1号教职工公寓101请标识为:1-101)。此备用钥匙仅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勤管理处将会妥善保管,如确需进入将提前告知住户并征求住户同意,经后勤处管理人员陪同后进入。

二、点火前须知

使用燃气前,请仔细阅读《天然气安全使用手册》和燃气灶说明书(已发放至各房间),注意用火安全。使用前请确认燃气表电池电量充足(燃气表电池已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完成安装)。燃气灶使用前须安装点火电池,使用1节一号电池(需自行购买),位于燃气灶底部。使用前请彻底清除燃气灶及油烟机防护塑料膜。后续使用燃气过程中发现异常请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及时拨打兰州新区燃气服务中心电话 829588 进行报修。

三、燃气卡使用须知

燃气卡使用时,请将IC卡芯片朝上,插入燃气表内,听到“滴”声后两秒方可拔卡,若气量未进入表中,请重新插卡。请将燃气卡妥善保管,注意保持卡面清洁并远离强磁物体。如有遗失或损坏,请自行前往新区客服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四、简单故障处理

如使用中发现无法正常点火情况,请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燃气表电池电量是否充足(使用4节五号电池)、燃气灶点火电池电量是否充足(使用1节一号电池,位于燃气灶底部)。

更换电池时应将燃气灶开关、表前阀和灶前阀关闭,燃气表电池更换后需要重新插卡激活。

五、燃气卡充值

燃气充值点位于兰州新区纬三路瑞玲翠苑小区燃气客服中心。创智中路文曲湖景园小区的燃气服务站将于近期正式营业,届时将进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燃气灶软管未连接的教职工可联系后勤处进行安装,联系电话:2861333。

请各位教职工注意用火安全,使用结束后,请关好燃气灶阀门,做到人走火灭,同时确保关闭灶前阀,如室内有异味请及时切断阀门,并开窗通风,确保安全。长期不用天然气,一定要关闭表前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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