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活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9-05-31
“学生生活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更新于:2019年05月31日阅读:0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成立于2002年,在校生8000余人,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5月,《甘肃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中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依托学校设置“甘肃信息科技学院”,学校积极落实《规划》精神,启动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新校区暨甘肃信息科技学院(筹)建设项目,2019年4月,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被列为甘肃省2019年重大建设项目,新校区占地面积102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多万平方米,一期工程预计2019年9月投入使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学生生活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善于沟通管理,为人正直,学习能力强,有良好的集体合作精神。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4.大学期间学习优良、无违纪。
5.具有正常履行“学生生活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党员及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数
“学生生活辅导员”共招聘17人,其中男11人,女6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学生公寓,详细掌握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情况,配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促引导学生做好学生宿舍阵地建设,负责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提供学生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2.认真履行所负责学生公寓楼的值班和日常检查职责,负责学生公寓的用水安全、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协助做好学生公寓设施设备检查及维护工作。
3.做好卫生和安全检查,负责做好公寓文化建设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四、待遇
1.按照《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生活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受聘“学生生活辅导员”享受基本工资、学历工资、校龄工资、和其他津补贴等。
2.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为“学生生活辅导员”购买“五险一金”。
3.学校为“学生生活辅导员”提供免费住宿、伙食补贴和其他全年福利。
五、招聘流程
1.报名:
应聘者本人携带求职材料交至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求职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生活辅导员”应聘自荐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等证明。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学生生活辅导员”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初试。
3.初试:
学校组织应聘者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基本任职能力测试,通过测试者进入复试环节。
4.体检及心理测试:
学校对通过初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
5.复试:
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进入复试环节应聘人员评议。
6.聘用签约:
学校与通过各项测试环节、体检及心理测试者进行聘用签约。与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聘用的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7.报到:
应聘者按照签约约定时间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31—2867237
邮箱地址:554129434@qq.com
学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
人事处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砺志楼行政办公区304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lutcte.cn
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需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引进过程中,学校将通过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与本人联系,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填写错误无法获得各项通知,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3.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6日。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生活辅导员”应聘自荐表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学生生活辅导员”应聘自荐表(1).doc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