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共同签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09年07月06日阅读:0
7月3日上午,学院综治委会同学院各部门在402会议室共同签订了《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平换出席会议并与各部门相关领导签订了责任书。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兰州理工大学综治委与技术工程学院签订的2009年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学院综治委与各部门特别制定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王平换书记在会议上强调,此次责任书的签订要引起学院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四个经常性教育,即法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强化防范意识。要保证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有人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要经常检查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防范,要安排好值班。要按照治安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告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的情况。学院综治小组要根据校综治委的要求,及时加强对各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进行年终考核。与此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主动的协助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院稳定,并经常深入到广大师生中了解情况,帮助师生排忧解难,消除不安定因素,努力维护学院改革发展的大好局面。
院办供稿